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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督促居委会建立、完善各项居民自治制度;
2.
督促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所作决议、决定的执行;
3.
定期审核所有居务公开内容,组长在审核通过的居务公开内容上签字,保证公开内内容的真实性;
4.
督促居委会及时、完整、清楚公开居务;
5.
及时收集并向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,督促居委会作出答复;
6.
经常向居委会提出督促意见,帮助居委会不断改进工作;
7.
每年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居务监督工作
1
次以上;
8.
在需要时,提议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,讨论决定居务监督重要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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